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并单独发布《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属于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可适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的上市标准。
深交所在相关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专项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安排:首先是细化未盈利企业行业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其次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条件,启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市标准;最后是做好相关规则衔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同步取消了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新规的发布,是2020年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以来,首次开始允许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申请上市。有市场人士表示:“从市场和监管运行情况来看,创业板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时机已经成熟。从监管上来看,自创业板注册制开板以来,上市审核工作质效的提升,审核监管经验的积累等,已经为支持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打下基础。从市场来看,新规实施前,科创板是A股市场唯一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的板块,目前已有近50家上市时未盈利且近10家实现盈利摘‘U’成功,其中不乏中芯国际等优质企业。”
新规的落地,将进一步增强创业板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吸引力。投行业内从业者认为,满足新规条件的企业基本为业内优质的“独角兽”企业,并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在新政策的加持下,更容易吸引一级和二级专业机构的深度参与。同时,较大的研发投入一直是阻碍部分处在发展期企业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新规的落地也将加速该部分企业更早的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融资并加速发展。中金公司也表示:“后续伴随创业板接纳未盈利企业上市新规的逐步落地,未盈利科技创新型公司的上市融资渠道有望进一步畅通。”
针对本次深交所界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互联网企业,中信建投认为:“预计创业板放松对创新企业的上市要求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行业创新企业融资门槛放缓,从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企业,带动行业新一轮融资,并支持企业在产业互联网如云计算、协同办公、工业互联网平台、AI芯片等领域的投入和研发。同时,此轮监管转向以及政策支持,是对互联网公司在新一轮技术竞赛中的支持和保护,从反垄断高压下互联网失去方向,到政策指明聚焦技术方向,互联网公司有望重新释放创新活力,并带动国内产业逐步追赶海外。政策支持下,预计会带动更多互联网产业整体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带动产业整体升级。”